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这样的人,会在这样的一个时间被我遇到。大概所有鸳鸯蝴蝶的传奇也就是通过这种突然到来的契机演绎而成的。从窗户看出去,对面写字楼里那些鱼贯而出的人也不约而同地把整洁的衬衫袖子卷过了胳膊肘,他们好像非常不适应似的操着被正午的阳光刺痛了的眼睛。是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庆幸我能在这个时候刚刚起床。像我这种别人的中午才只相当于我的清晨的人,通常是不容易适应不期而至的冷和热的。我的主要生活场所就是这套一室一厅的楼房。一台空调把季节轻而易举地固定在清爽的秋季。我是一只秋天的蝈蝈,摇着手中的笔,一以贯之地在稿纸上鸣叫。秋虫鸣叫的结果是生命的终止,我写在稿纸上的字变成铅字就可以卖钱。这是我谋生的手段。我应该算是作家,或者就是坐家。把简单的早午餐端到阳台边那张有四条钢腿的玻璃桌子上的时候,我发现插在磨砂花瓶里那一束被我频繁剪枝剪到和玫瑰一样长短的白色剑兰正在枯萎。我决定去花卉市场。随便穿好了一条纯棉老土布的格子长裤和一件白色的麻布上衣。蜗居的动物,外表总不是森林的和谐色,走在街上一眼就会被人认出来,所谓洞中一日,世上干年。花卉市场就在我家住的楼房不远处。安步当车足矣。或许天气真的是说热就热了,一进花卉市场的大门,扑面而来是一片写着减价的招贴。就连平时假傲的新加坡兰、百合、睡莲和天堂鸟之类的贵族花也全部被少则几枝、多则十几枝绑成“扎”出售,大有王谢堂前燕子一头扎进百姓窝棚之势。平民价格,贵族享受,是我最感到心意大快的时候。逡巡花束间,不买,只是看,只是问问价格,心情也是好的。我停在了以往每次都是看一看就走过的那家专卖红玫瑰的摊位前面。红色依旧如血一样,在各式各样的花器里,洋溢得仿佛满坑满谷。店主人不招呼我,她知道我不买。每个星期总要来一次花卉市场,每次必来看她的红玫瑰,但我从不买。世间的花原本是自生自灭、各自表达着自己的活命方式的,但是人偏偏赋予这些漂亮的植物以人类的语言,红玫瑰因此就承担了表达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使命。我不买,因爲我的日子里没有一个人需要我借花来说话。而我周围的无论男人、女人,要跟我说什麽,也从不借助鲜花。曾经有一次,店主人劝我买下一束“赤色火焰”,说:“自己给自己买,只要自己高兴。”我想了想,还是没有买。我爱红玫瑰,但是我爱自己到那个份儿上了吗?我不知道。“老板,我要999朵红玫瑰,麻烦你做成一个花篮。”我的身边突然就有了这样一个男人的声音。店主人立即眉开眼笑地把目光绕过了我。身边的人竟然穿着一件米色的亚麻西装,灰色长裤。我侧目看他,他一如没有我这个人存在。老板的声音已经充满了欢快和阿谀:“先生,您真有眼力,我的红玫瑰是这个市场最好的,全部从昆明空运过来,保证能开一个星期以上……”男人似笑非笑地说:“快点儿,行吗?我赶时间。”“十技是一扎,一扎是40块钱,您先看看花。”生意人就是生意人,满市场的玫瑰都5毛钱一枝还生怕卖不出去,这个店主人就敢给她的花价一下子乘以8.男人还是刚才的表情,有些懒洋洋的,又有些心不在焉:“也太贵了点儿,我要这麽多……”“我的花好啊。花朵大,花期也长,送礼最拿得出手。要不,您再转转?“店主人开始上演每个小贩都擅长的”忍痛割爱“。男人微笑了:“两块钱一枝,不能再高,我现在就要。”店主人显然是高兴的,但是偏偏不动声色,表情好似非常无奈:“得啦,谁让我碰上识货的人了呢。要不是因爲天热,这样的花,5块钱一枝您都买不到。不信,您问问这位小姐……”男人终于把目光移向我,略略点了一下头。他真是可以算英俊呢。棱角分明的脸,很健康的肤色。眼睛似乎是出于习惯地半眯着看人,狡黠却又镇定自若。我也点了一下头。“老板,你先给小姐拿,我可以等一下。”男人吩咐下来。“我不买。”我立即解释,“看看就走。”“这麽好的花,怎麽不买呢?”“不买,我没地方用。”顺口说了这麽一句,才发现这个男人已经整个转过身来,正正地面对我,好像还非常好奇地盯住我的衣服。我们的上衣质地是一样的。“买一把放在家里也是好的……”他好似自言自语,但眼光不离我的左右。买一束红玫瑰放在我的家里?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从没有做过有关白马王子的梦,也没有奢望过有一天我也能像电影里的那些莺莺燕燕的女孩子一样,走进办公室突然看到满屋子的玫瑰令自己大吃一惊。然后在还没有回过神地来的时候马上接到一个求婚的电话,就从楼下打来,我从没这样想过。但是,我坚持认爲玫瑰特别是红玫瑰这种花,是要由一个男人送给我的,而且必须是一个我时时放在心里、一摸胸口就可以触摸到的男人。我觉得这个要求不高,只是需要我耐心等这个人来。可是,这个男人,他买这麽多红玫瑰,是要把电影里才有的惊喜送给谁呢?肯定是一个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是一个故事。想到这里,我就没有说“再见”,相反,我说:“一个人的家里,是承受不住这麽豔的顔色的。先生买花,也不是爲了自己在家里摆着看的吧?”男人不爲人知地皱了一下眉头,我看见了。“我也是替别人买的,不是我送人。”他淡淡地说,有几分意兴阑珊。“你不会是礼品公司专门代人送礼的吧?!”閑人就是这样的,多麽小的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喜欢打听,打听到了,就是一个也许今后能用得到的故事线索。男人笑了:“你想知道?”我点头。“我是替一位女士买花,她丈夫今天过生日,下午从香港回来。我把花送到我们已经订好的酒店,晚上大家一起庆祝。她丈夫是我大哥。”他一边微笑地看着我一边说,“知道这麽多,行了吗?”“如果是这样,应该她自己来买花才对。”“天气太热。”男人看住我,好像告诉我说,这就是你想知道的,现在你已经知道了。我说我要去买剑兰。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陪我在这个市场里转一转:“当然,是你陪我。我从没来过。”店主人似乎巴不得我们快些离开,立即插嘴:“就是,等在这儿也没意思,一会儿你们转回来,花篮就做好了。”我还是第一次和一个认识不到半小时的异性一起漫步在这样一个浪漫或者专门生産浪漫的地方。我们都似乎出于无意地保持着大约一步的距离。每周卖给我白色剑兰的那个矮个儿小伙子隔着密密匝匝的花丛沖我招手:“林小姐,今天的花都打折了!”我喜欢剑兰。长长的枝条可以每天剪掉1寸,一根枝条上开着五、六朵花,照样开得饱满、旺盛。没有骄矜之气。我花平日里一半的价钱,买到了与以往一样的12枝剑兰。“今天的花都打折了,你的玫瑰还是买贵了。”我抱住包着报纸的花,对跟在一旁的人说。他很自然地伸出双手,示意我把花交给他:“本来也是贵的。”“你爲什麽不买玫瑰?”我踮起脚拂去落在一枝剑兰花苞上的一丝不知什麽人的头发:“买红玫瑰的女人应该是那种丰腴、豔丽的,而已是成熟女人,要在30岁以上。而且,红玫瑰要盛开在幽暗的客厅里,餐桌上摆着红酒,等一位神秘的客人……这些我都没有。”‘他抱着我的剑兰,跟在我身边,走过一个又一个鲜花盛开的摊位。“你倒是有意思,说得跟真的似的。”“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们好像已经是熟人了,居然可以半开玩笑地说话,在这样一个嘈杂而且夹杂着潮湿的植物气息的地方。我忽然觉得可能我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跟人熟悉的人,或者就是因爲我们即使过了今天还是陌生的?花篮基本上已经做好了。高耸着立在满是剪下来的花枝和髒髒的绿叶子的地上。我第一次看到那麽髒的花枝。没有看到过全过程的人不会想到,一个浓豔美丽的花篮原来是用这麽髒甚至带着一段、一段的腐败的花束做成的。店主人还在表现着她的精益求精,指挥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两个女孩子,修剪着、整理着,直到我们站在花篮前面。花篮的确很漂亮。那些含苞待放的玫瑰把枝条纠缠在一起,由于亲密而分外妖娆。然而那种浓重的红色也的确是十分张扬的,好似铺陈着的一种不加抑制的情绪。“喜欢吗?”是问我的。我点头:“很美。但是……”“不是属于你的。”男人笑起来,“其实也不属于我。”他说得对。这样的花篮,或者属于豪门贵妇,或者属于风尘女子。店主人依然是阿谀的:“先生,满意吗?一共999朵,加上制作费用,一共给4200块钱吧。”男人从他的西装内袋里拿出一叠显然是预先準备好的现金,很快地数出一部分,递给店主人:“你们帮我擡到外面的车上。”他转过脸来看着我:“一起走吧,我可以送你一段。”店主人已经在用一种充满了讶异还略带轻视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也毫不避讳地死死盯住她。“先生,刚才做花篮的时候,有十几枝剪了没用上,要不您多给10块钱,一起拿走得了。反正也卖不出去了。”店主人眼光闪烁地看看我、看看那个面对花篮注视的男人。男人面无表情地取出钱夹,抽出10块钱。店主人笑眯眯地把一束短枝玫瑰双手奉上:“其实,送给这位小姐正合适。”两个女孩子正在小心翼翼地把花篮往外搬,我追上去:“我帮你们吧。”跟在她们身后,我走出了花卉市场。门外停的是一辆“面的”,车门大开,司机显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看到我们出来,才从他乘凉的墙角边托着一个装着半杯茶水的大罐头瓶子慢腾腾地走过来,一边走一边沖着我说:“小姐,我这一中午就伺候您二位了,等了一个多锺头,这活儿可比我在街上跑苦多了。怎麽着也不能就给50块钱……”我还没反应过来,我的身后传出了那个男人的声音:“麻烦你跟在我的车后面,把花篮送到金瑞大厦。不会让你吃亏的。”抱着一束红玫瑰的人已经站在我身边。浓浓的红色和他衣服的顔色相互映衬和呼应着,我忽然有了一种特别的感觉,此刻,这个陌生的男人好像正在与一个形象重合,那是我曾经在很多别人的婚礼上看到过的角色,一个俊逸的、喜气洋洋的新郎?“走吧。先送花,后送你。”男人用那束挤挤挨挨的玫瑰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胳膊。我从那个千千万万人恨不能表演成一个样子的婚礼上回到花卉市场门外的大太阳底下。“不用了,我就住在旁边,很近,走路就到了。”这时候,一辆黑色的林肯轿车幽然停在我们面前。“上车吧,我送你。”男人爲我开了车门,“你不想知道我把花送到什麽地方?”把花送到什麽地方跟我有什麽关系呢?但是我无法抗拒这个跟我穿相同质地衣服的人,好像从一开始,我就无法让自己不去关心他的那些玫瑰们。有一种东西正在吸引我走近他,甚至我在潜意识里已经在期待着越近越好了。我上了车。这是我一辈子第一次坐这麽好的车,在此之前,我坐过的最好的轿车是桑塔娜,是在我妈再婚那天,我继父的司机来学校接找到饭店吃饭。车子行驶在我熟悉的三环路,运花篮的“面的”跟在后面。开车的司机看上去很年轻,少言寡语的样子。我坐在后座上,只能看见米色西装领子以上、修剪得非常精心的头发。有一根白色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我猜不出这个人的年龄。一切就像做梦一样。我的家,以及那些夜夜签歌的酒楼和娱乐城—一被甩在身后,我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坐在一辆陌生的豪华轿车上,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车停下的时候,我看清楚了那座曾经不止一次经过的有着红色屋顶的酒店。一路无话的男人对他身边的司机说:“你把花篮送到包房,然后去接兰姐,我这儿不用你管了。”司机恭敬地说“是”之后下了车。男人也下了车,绕过车头,坐到司机的位置上:“你坐到前边来吧,我开车送你。”我换座位的当儿,他摇下车窗招呼司机:“给小面司机100块钱,不要票!”年轻的小司机应声“是”,好奇地看着正在关车门的我。我沖他笑笑,他略一点头,转身离开。“你是做什麽的?”他开车的姿势很不经意,一只手仿佛只是轻轻地捏住方向盘。“我靠写文章生活。”“写文章也能生活?”“能。活得还不错。”“你都写什麽呢?”“能写的都写,别人爱看什麽就写什麽。”“别人爱看什麽呢?”“当然是看没看过的故事。”“所以你就到处找故事。”“差不多吧。有时候也不找,找到一个影子就够了,剩下的可以编。”“那麽你是作家。”“职业应该算是作家,不过我才开始,最多算是个作者吧。”“那今天你有的可编了,999朵红玫瑰就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男人熟练地并线、超车。“可能吧。不过必须得改。比如改成一个单身男人替一个有夫之妇买花篮送给她的丈夫,这个有夫之妇曾经或者现在仍然是这个单身男人的情人……总之不能像你现在这麽简单,就是因爲天气太热,你就替大嫂出来了,整个儿一个助人爲乐……”我的话没有说完,男人大笑起来:“你还真厉害!肥皂剧就是你这样的人写出来的吧?”“我还不行呢,那些都是有天赋的大手笔。”我跟他一起笑。世界上有那麽多的行当,每一个行当都以它自身的特点来养一大批人,每一个行当里都能养出精英分子,可是,我却选了这麽一个行当,写字,更具体地说是写故事,跟心情有关的故事。用我妈的话说:“写故事?多麽不着调。”然而这一行里也的确有优秀分子能够名利双收。既然是这样,这个营生就没有什麽不好,这原本就是一个“胜者王侯败者贼”的时代。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我。……你说吧,没事儿。……我送个人,让小李去接你,开你的车过来。……晚上我去,提前半个小时到。……你直接到酒店吧。……太热,你别去机场了。……你听我说啊,要是非去,就我去,要不,就让司机带两个人去。……行行行,那还是我去吧。我安排好了再给你打电话。……好吧。”他把手机随手装进衣服口袋,不再说话。“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还是我先开口好了。我的经验是,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必须有一个人能够主动调节气氛,因爲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是最容易找不到话说的,不像几个人在一起,可以跟不同的人把相同的话说来说去。“我现在就告诉你。”他从装手机的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先自己看了看,然后才递给我。名片很精致,灰色的字重合着淡蓝色的阴影;伟达洋行中国公司,总经理,于涛。“你的呢?”车已经驶出主路,“到了该拐弯的地方告诉我。”“我哪有名片啊。我给你写在一张纸上吧。”紧挨着前风挡玻璃的一小瓶香水旁边就放着灰白杆的签字笔,我顺手拿了一张停车费收据,在上面写下了我的名字和呼机号。我很少给人留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不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而是因爲我确实不喜欢在明明不想接到一个来自某人的电话的时候突然听到这个人的声音。我喜欢呼机,它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一种选择的主动,我可以决定是否回电话、在什麽时间回电话或者干脆就不回电话。当然,这个习惯中也不可避免地带着我过去生活留下的痕迹。在我妈再婚之前,她是不允许我在家里接电话的,我已经习惯了给别人写下一个呼机号,而且从上大学开始,我就一直用这个已经老而且旧的数字机,从来没有换过。我把纸条递给于涛。他接过去看了一下:“呼你肯定回吗?”“当然”“我要是现在呼你,你就不能回吧?你手里就一个钱包,根本就没带呼机。”“可是我回到家,看见你呼我,马上就给你回电话呀。”他摇摇头:“不行,你还得告诉我一个电话,我最讨厌呼人,呼完跟傻子似的等在电话边上,我需要一下把你找到。”于涛跟我见过的有限的男人们不太一样,他有些傲慢,换一种说法是有些霸道。不知道是不是因爲他看起来是个真的有钱人的缘故。我不知道那个伟达洋行究竟有多大,但是看他的做派和排场,好像不会是一个三、五个人的小公司。他大概习惯了命令别人,让别人迁就他,所以他不呼别人,而是拿起电话就能直接给那个人下一道命令,可是别人只能呼他,只能听任他选择是不是立即回应或者根本就不理睬。“你的名片上也只有办公室电话,一样的没用。”我把他的名片沖他晃了晃。“我开车呢,没法给你写,我说,你记,我的手机号和家里电话。”我记下两个号码,在他的名片底端的空白处。“我没有手机。”于涛偏过脸来,眯着眼睛看我:“你不敢告诉我家里电话,怕我是坏人吧?”“不是。不过咱们确实是刚刚认识。”“那就再等等吧。”车在通往花卉市场的路口拐弯,于涛停了下来。“还送你吗?家里电话都不告诉我,我再送你是不是就认识你家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虽然我只是侧面对着他。我闭了闭眼睛,点一点头:“好吧,都告诉你。”我在纸条上写下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从这儿再向前走大约500米,右转,直行过去的第一个楼,1单元403号,我就住在那儿。不过不用你送了,路窄,不好调头。”“行,打电话吧。”我已经拉开车门,他忽然叫住我:“等等,你的花儿……”他解开安全带下了车,从后座上抱出我的那一束剑兰,我接过来,他再次弯腰从后座上捧出那束花10块钱买来的红玫瑰:“这个,你也带回家吧,我没地方放。”干涛高高大大地站在我面前,捧着二把浓豔的花,他的米色亚麻西装因爲开车有些皱了,但仍然是玫瑰红色的绝好背景。这样的男人是我今生第一次遇到,但是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种师出无名的赠送。“我不要。我告诉过你,我家里从来不放红玫瑰。”“改变一下,没有坏处。再说,这也不能算是送花给你,只是请你帮我的忙。拿着吧,我谢谢你。”我说过从遇到这个人开始,我总是在白天也仿佛身处梦中,而他有办法让我接受他的一切要求并积极配西口。接过那一束玫瑰的时候也是一样的。“那再见了?”“再见”我抱着两束鲜花往家的方向走。我的身后是汽车的声音。不用回头就知道,他没有停在那儿目送我走,而是迅速地奔赴下一个地方。我在车声渐远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于涛正在绝尘而去。从花卉市场回到家里,我又换回了“坐家”的样子。吊带的白色细棉布长睡衣,外面套上一件因爲太旧已经穿不出去的开身小线衣,纯棉线袜子和有动物图案的布面拖鞋。像我这样过着简朴生活的人,只是和纯棉有缘。我把剑兰的长枝条剪掉了大约有四寸长,它们才肯乖乖地站在我的磨砂花瓶里。可是,玫瑰怎麽办呢?我没有多余的花瓶,而且,我的小房子里几乎没有一个地方适合摆放这麽张扬的花。最终,我选择了单人床边的窗台。我把平时爲了免得一次次站起来加水而从继父家里要来喝水用的大咖啡瓶子洗干净,玫瑰们暂时安顿其中。看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玻璃瓶子里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伸头伸脑的红玫瑰,我觉得好笑。仿佛一个穿着布鞋的人领口上无端地别了一枚钻石别针。简陋的小音响中缓缓流出邓丽君唱的宋词:“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鈎……”我想着999朵玫瑰和替别人买玫瑰的于涛。也许他不能理解,世界上就是有那麽一批人,可能终生都与这种玫瑰样的奢华无缘呢。我的生活在很多时候是清贫的,但是所不同的是,我可以过得很安閑。自从我把那个“正经”职业辞掉之后,日子就变得非常自由起来。别人问我:“你是做什麽工作的?”我通常会说是“写字的”。听的人不明白,写字算是一个职业吗?那小学生也能算我的同行了。我就必须要加以解释。解释的过程永远是索然无味的,我说我就是人们说的那种自由撰稿人,靠写文章、卖字爲生。我已经看惯了那种困惑之中夹杂着一些对所谓有文化的人的敬意的古怪表情。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就会想:也不知道是谁更老土,连这麽一个自在的事由也弄不明白。我有一个自己开了一家小化妆品商店的朋友叫刘超,他在我们这个小圈子里排行老四,我们叫他刘老四。他说,这个社会按照领子的顔色把人分了三六九等,比如那些出人写字楼的年轻男女通常叫做“白领”,大概是指他们经常要穿着体面,时不时打上一条领带之类的。还有一种人叫做“蓝领”,指的是劳工阶层,穿着蓝色的工作取在不同的地方出力气赚钱。“蓝领”的文化水平通常不如“白领”高。那天我们一帮困人坐在酒吧街上一间叫做“兰桂齐芳”的酒吧临街的落地窗边上,我喝着一杯很体面也很便宜的屈臣氏汤力水。我说我想不明白,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属于什麽“领”。刘老四喝着更加便宜的冰水,听见我的话就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你算什麽领?你没有领!你挣到钱的时候就是小礼服上粉红的领子,凑合着风花雪月几天;挣不到钱的时候,你连和尚领都不能算。明白了吧?“从那天开始,我就被大家叫做“粉领”了,我们爲了这个词喝干了各自杯中的饮料。我们这样的人就是这麽说话的,什麽样严肃的事情都可以用轻松的腔调说出来,因爲我们知道愁苦是没有用的,愁苦了,倒霉事情还是会发生,还是要一双肩膀扛着一个脑袋、伸长了脖子等着天塌下来把自己砸个正着。决定从以前当办公室秘书的机关辞职出来之前,我和刘老四也曾经在这里聚会过。刘老四当时是我们几个好朋友中活得最好的。所谓好,就是他有一家店,卖着上至夏奈尔五号那样的高级香水、下至舒肤佳香皂这样迎合着不同阶层的日用品,每天的收益能让他除了应付吃喝拉撒税之外,还可以偶尔坐坐酒吧、喝上一杯冰水。“我要辞职。”“爲什麽?”“不爲什麽。”“不爲什麽是爲什麽?”刘老四把双臂支在小小的木头桌子上,双手围住他那林永远的冰水,半低着头,收紧下巴,眼睛向上看。“告诉你不想干了就不想干了,你别像戴安娜那样无助地看着我好不好?”“咱俩当中要是有一个戴安娜就好了。现在无助的人是你。辞职以后怎麽生活,想好了吗?”刘老四就是有办法让我不能不正正经经地跟他说“爲什麽”。我说我要去应聘一家报社,当记者。“记者是那麽好当的吗?”“好不好当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我再也不想在这个破机关里混了。从早上八点半上了班,就开始张官儿、李官儿地叫,什麽玩意儿呀,就是一帮解放后进了城的农民。天热的时候,把裤腿儿往上一卷,下班的时候,一人一腿的抽水机管子,我看着他们就来气。不想伺候了。再说,混下去我也没戏,到死也当不了林处长。我现在一到早晨就心慌,不想上班……“刘老四比我大两个年级,毕业以后干了不到半年就从机关里辞职出来跑单帮了,他不可能不了解我的状况。他笑了:“怎麽跟我当年一摸一样?!”“怎麽样?理由充分吧?”他喝了一大口水,把林子往桌子上重重地一墩:“你跟你妈说了吗?”“她不管,我继父已经够她爱的了,她没功夫管我。”刘老四不说话。确实是这样。自从我大学四年级那年我妈再婚之后,我就好像变成了一个没存在过的人,我妈眼睛里就只有我继父了。但是,我也应该算是我妈再婚的一个受益者,她搬到了我那个教授继父的大房子里,原来我们一起住的那套一居室名正言顺地归了我。我也无所谓,既然每个人都必须要有自己的生活,我妈也不应该例外啊。还没等刘老四再开口说话,他的BP机响了。他披着眉头看完信息,把杯子沖着我举了举,然后一口喝干:“我得走,有新货了,我下午得去机场。”照例是刘老四付帐,之后,我们一前一后走出酒吧,上了他开来的一辆“小面”。这是老四买来的二手车,有货运货,没货的时候就运我们这些人。白色的车身上写着彩色的“好日子化妆品专营店”以及电话和地址。“这儿停的车净是奔驰、宝马,你这破车也敢开过来。”我一边看着他打火,一边说。“怎麽了?这可是我自己挣来的。它现在还帮我挣钱呢。”老四的车拐上了三环路。我家就住在三环路边上。“老四,你别担心,我肯定能比现在好,最起码我喜欢写字呀,你忘了咱们小时候,我的作文老是当范文让大家学?”“小时候胖不算胖。”老四面无表情地开车。“当记者能认识好多人呢,说不定我采访的时候就能认识一个什麽有钱有势的人,他就把我收编了,你也得多了一个阔朋友,是不是?就算没有,我也能建立好多关系,到时候咱们想干点儿什麽,也能有人帮个忙……从记者到作家只有一步,素材多了我就可以去写小说。你知道我最佩服阿加莎。克里斯蒂,写侦探小说那个老太太……”老四仍然面无表情地开车。从汽车的前风挡看出去,三环路上是几列各式各样正在疯跑的汽车,那些我认识标志的名牌轿车有的挂着黑色的窗帘,有的在车窗上贴了深顔色的防爆膜,看不到车里坐着什麽人。每当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我就会猜想,也许,就是那麽一辆小车里面,就有一个神秘的故事,就盛着一段特别的经曆。它跑过多少路?那是些什麽样的路呢?它换过多少个主人?那是些什麽样的主人呢?和刘老四在一起,从来都是我比他说话多,很多时候,我总是跟在他旁边,他干着自己的事,我说着其实跟他无关而只是我自己想说的话。有时候我怀疑他是不是在听我说。偶尔我试着问他:“老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看看我,说:“接着说呀。”他从来不评价我,不说他是不是同意我的说法,甚至不告诉我他是否从我的话里感觉到有哪怕一点点共鸣。他就是听,听完了带我去吃饭或者送我回家。但是我习惯了什麽事情都跟老四说。在我还是一个高中生的时候,我妈和我爸离婚,他们分头问我想跟着谁,我拿不定主意,就去找刘老四。那时候他正在上一个走读的大学,每天下午回家。我坐在他家的院子里跟一只大花猫玩儿,等着他。他回来了,我就跟着他进了屋。那是一个明天还是晴天?我忘记了。好像很热,他给我喝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碧。我喝,他看着。我说我爸爸、妈妈要离婚了,他点点头。我说我不知道应该跟谁,他还是点点头。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怎麽办?”他认真地想,然后慢慢地说:“谁也不跟。”我记得我哭了,说:“那我就没有家啦!”老四就站在我对面,斩钉截铁地说:“怕什麽?再过几年你就跟着我了。”那时候他好像比现在瘦,从我坐的那个角度看上去,他的脸显得有些长,有棱有角的。我们那时候是在恋爱吗?好像也没有。好像从来就没有。我离开他家的时候,他一定让我把那听喝到一半的雪碧带走。我们两家离得不远,他家就在我们住的楼房背后的一条小街上,据说是已经住了好几辈人的一个院子。后来,我还是跟了我妈。因爲我爸新认识的那个比他小的女人不愿意他带着孩子。我爸搬家的那天下午,家里乱七八糟的,到处是他的衣服和书。我妈好像放意似的,专门选这个时候把他们俩结婚19年的照片拿出来,一张、一张地烧。我又去找刘老四。他正好在家。我跟他说了我爸不要我的事。我坐在他的那张小单人床上,他在我面前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儿,他停下来,说:“我一辈子都不会这麽对我的老婆、孩子。”那时候他好像还不到20岁。后来我们一直是朋友,甚至每个月,我家的煤气罐都是法定由他来换的,一直到我上了大学,一直到我有了第一个男朋友然后又失恋,一直到我妈也搬走,一直到今天。有多少罐煤气了?他再也没有提起过几年以后我就会跟着他了这样的话,但是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了女朋友。我上大学之前都是叫他“刘超哥哥”,后来他开始进入我的朋友圈子,最终成了刘老四。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转眼之间我已经24岁,已经开始在自己谋生了。谁说流光不容易抛弃人呢?我坐在车上胡思乱想着,老四还是不说话。再走大约100米,就是我住的那栋已经有些破旧的居民楼了。我歎了口气:“老四啊,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你是在听我说话还是在想你自己的事……”“当然是听你说话,我有什麽事儿可想啊。下车!”老四把他的“小面”稳稳当当地停在了我家的单元门口。我从车上跳下来,老四也跟着下来。我忽然就生气起来:“以后,什麽事儿也不跟你说了。跟你说了你也没有反应。”老四把双手的大拇指分别插在牛仔裤两边的口袋里,看看天,正有一朵云静静地从我们头顶走过。他兀自点着头说:“行,这事儿就这麽定了。不过,你最好客客气气地辞职,这儿也是你以后的关系之一,对吧?如果出来了,觉得不行,也别着急,我那儿正好缺一个收款的,给你留着位置……”跟刘老四谈话的第二天,我交了一份辞职报告。离开工作了差不多一年的机关,我没有得到我在家里预先设计过的那种所谓挽留。我的直接上级办公室孙主任是一个已经五十出头的女人,岁数大,但是打扮还是很显年轻的。她的丈夫是跟我们这个局平级的另一个行业主管局的副局长,姓赵。我曾经见过她在很多场合提起“我们家老赵”时那种不经意之中流露出来的、别人很难学到的优越感。说我是办公室秘书,其实我就是她的秘书。孙主任在我交辞职报告这一天对我格外关心,甚至坐到我对面轻易没有人会坐的那把黄色的木头椅子上,见怪不怪地问我:“小林,是不是找到什麽好去处了?”我说没有。她就笑了:“还保密呢!我早就说过,像你这样家在北京的大学生,谁愿意在机关于一辈子呀。去一个什麽公司也比这儿挣得多。就是那些外地大学生爲了留在北京才进机关呢,过一两年,户口解决了,马上就跳槽。我们这些岁数大的人没赶上好时候,要不,我也早就走了。”我只能点头称是。我没法想像,有一天,我也像孙主任这个年纪了,还坐在这麽一把岁数比我女儿都大的木头椅子上,说一些可说可不说的话。听见别人叫自己一声“X主任”或者“X处长”就立即眉开眼笑,要不就是无端地把架子摆起来。怎麽看怎麽像我妈被人尊爲教授夫人的时候那种喜形于色的样子。我的辞职报告很快就批回来了。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办理有关的手续,档案转到了人才交流中心。我彻底成了一个没有职业的人,也彻底不用每天早晨一边吃油条一边一路小跑着去赶班车了。当然,我也没有顺利地成爲记者。我去应聘的那家报社需要我经过一个漫长的实习期,直到他们认爲我可以成爲正式记者的时候。这个时间是没有限期的。实习期间我没有任何经济保障,只能靠稿费生活。我把这种情况告诉刘老四,他点点头说:“就是计件工资。你写了多少字人家就给你多少钱。”的确是这样。然而这样也有这样的好处。我可以堂而皇之地开到证明我的实习记者身份的介绍信,然后出去采访。同时,我也可以用这样的身份和一些报刊杂志联络,给他们写一些没有任何政治倾向、仅仅是风花雪月之类小情调的副刊文章。慢慢的,我的名字也开始被业内的几家专门刊登有关女性的生活和情感乃至流行时尚类文章的杂志所接受,每个月,我在不同的刊物上开几个写法不同但内容大同小异的专栏,他们的稿费每1000字100元到300元不等,一个月的时间,我总可以写到1字左右,这样已经可以把生活维持得不错了。我可以过得不那麽紧张。女人不紧张,就有了閑情逸致;有了閑情逸致,就不怕笔下没有一个又一个小故事。我相信每个人都必须放弃些什麽才有可能换来自己想要的东西,我放弃了一份稳定,换来了可以自由安排的每一天。虽然从普遍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标準的穷人。现在,穷人的家里也摆上了玫瑰呢。我坐在窗前哑然失笑。电话响起来,是刘超。“你去哪儿了?找了你一中午。”“买花去了。”“我这儿来新货了,你有空来看看有没有喜欢的香水。”“行。”“晚上你吃什麽?”“还没想呢,方便面吧。买花的时候碰到一个人,买999朵红玫瑰,你猜是给什麽人买的?”刘超可能是在笑:“你又觉得有故事,是吧?其实可能挺简单的。要不就是给公家买的,搞活动,要不就是给女朋友买的。你看见他付钱了吗?现金还是支票?”我忽然觉得跟刘超没有话说。我握着电话,在窗前,在那一束红玫瑰边上,窗外是反射着太阳光的写字楼灰黑色的窗子。沈默的当儿,刘超说:“别管他了。要不晚上一起吃饭?”“算了吧,我今天挺累的,明、后天,好不好?”我不想出去,不想到一个小饭馆在人声嘈杂里等着几个小菜。我想在家。“你怎麽了?没生病吧?”那边的声音充满了关切。“没有,可能中午出去太热了。没事的。明天就好了。”“那我明天晚饭之前给你电话吧。”挂断刘超的电话,我又在窗前坐了一会儿。和以往不一样,我没有迫切地把今天的奇遇告诉他,没有说任何有关于涛的事。而且,对刘超,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有事情不想告诉他,而在此之前,就连我谈男朋友的事情都是要对他彙报的。邓丽君已经唱到了“但愿人长久”。人长久了又怎麽样呢?今天是决计无法写出什麽了,我顺手拿了一本白先勇的小说集,翻开,刚好是《游园惊梦》。和每天一样,我在中午起床,把简单的早餐和午餐合并。然后打开电脑,写字。拉开窗帘的时候,那束在大玻璃瓶子里张牙舞爪的红玫瑰依然静悄悄地开着,瓶子里的水下去了一些,饱吸了水分的花朵比前一天盛开了许多。我坐在电脑前面,不知道要写什麽,无所事事地把字敲进去:“红玫瑰就像是年轻的女人,给一些水分就没头没脑地盛开了,全不管也许明天就会枯萎,不枯萎也可能会被弃之如草芥……”看过并且喜欢我的文章的人,都说在我的文字里有,一种很浓重的厌世情绪,而我又总是在一个故事的结尾表现一些生活的恬静和光明。很矛盾。编辑说这样矛盾的文字是有读者的,因爲现在的读者本身就是矛盾的。我不知道今天要写什麽。那种“在5月的黄昏反複把玩一只漂亮的法国香水瓶子”的所谓小女人散文,写着都生厌。虽然正是这样矫情的文章才给了我一日两餐并尽可以稍稍鸳鸯蝴蝶一下,但是,对于我,这只能说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电话就在这时候突兀地响起来。“林玲,我是于涛。”“你好。有事儿吗?”我想到了会是他。不知道爲什麽电话刚刚响第一声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会是他。我的心跳都加速了。“你在干什麽?”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特别温和。而且,不知是电话线的原因还是别的什麽,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小,要把电话听筒紧紧贴在耳朵上。“写字呢。”“我想约你晚上一起吃饭。”一起吃饭。去不去?我握着电话,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红玫瑰的面前。从窗户望出去,对面写字楼的三面彩旗在热风里招展着。去不去?“你晚上有安排?”“没”“那麽我来接你,我到了楼下给你打电话。现在不多说了,你写字吧。晚上见!”那一端的电话欢快地挂断,我才从糊里糊涂中明白过来,我已经答应了一个约会。这一下午什麽也别打算写了。我开始找衣服。这麽热的天气,穿什麽呢?于诗跟我以往的狐朋狗友不一样,和他们在一起我可以穿成一个小嬉皮土,但是,于涛是个大老板呢。他今天穿的什麽?不管是什麽,肯定是体面和有品位的……我把柜子里的夏装全部摊在了床上。这一床的衣服真的让我很失望。一共大约6、7套衣服,T恤和牛仔裤倒占了一大半,其它都是些麻布上衣。土布裤子,只有一长一短两条裙子,质地全部是纯棉的,已经被皱巴巴了。要是有一天,我的读者知道了他们喜欢的那个成天在讲什麽“高质量生活”的时尚女作家原来连一套可以在晚上出门吃饭的衣服都找不出来,恐怕以后像我一样每每要在吃喝穿戴上对人指手画脚的专栏作者全部要关门大吉了。最终还是决定穿麻布上衣和土布格子裤。这也是时尚人士的原则,在没有找到完全可以给自己信心的替代品之前,以不变应万变是最有把握得分的。衣服挂回到柜子里。洗脸,淡淡地化妆。仔细地对着镜子检查到没有一丝破绽。我随时都可以出门了。关闭电脑。白色的屏幕上还是午饭后写下的那两行字:“红玫瑰就像是年轻的女人,给一些水分就没头没脑地盛开了,全不管也许明天就会枯萎,不枯萎也可能会被弃之如草芥……”好像在嘲笑我似的。这样的一个下午,只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就像一个灰姑娘一样淹没在一堆寒酸的布衣服之间。我站在妈妈留下的老式梳妆台前面,看着镜子里的脸,很年轻,充满了期待,眼光跳跃。顺手拿起一瓶刘老四进货的时候给我捎带的CKone香水喷一些在耳朵后面。我吓了一跳,怎麽就忘记了呢?说好了今天是要跟刘超一起吃晚饭的。我迅速地抓起电话,在刘超的呼机上留了一句话:“今晚有事,不能一起出去,很抱歉。林玲。”电话刚刚放下,我还没有来得及转身,铃声立即尖锐地响起来。“是老四吗?”我脱口而出。“是我,于涛。你怎麽了?等电话呢,是吗?”“没。”我长出一口气,“没有。我以爲是我的一个朋友。”“可以走了吗?我在楼下呢。”“好,我就来。”我最后检查了一遍门窗是否已经关好,再次站到镜子前面。镜子里的人看上去有些紧张,脸色微红。也许是爲了平静一下,我走到窗户边上,站在红玫瑰的旁边往楼下看。于涛站在一辆绿色的三菱吉普车边上,一边抽烟一边正向楼上张望。我立即后退了半步。他看见我了吗?走出楼道,于涛正好面对着我,踩灭地上的烟蒂。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棉布衬衫。法国鳄鱼,价格不菲。“你想吃什麽?”老熟人一样地问我。“都行。”“都行的人就是都不行,你这样的人是最难伺候的。”我们上了车。这车很大,我坐在司机旁边的位置,回头看:“你的车跟公共汽车那麽长。”“我喜欢吉普车。有一个战地记者也喜欢吉普车,他说这种车最好,能承受最恶劣的环境,也能享受最好的。吃什麽?“车子贴着三环路上的慢车道开,一个一个的酒楼被我们检阅过去。正是下班时间,后面不时有车在鸣喇叭,他无动于衷。后面的车气愤地超过我们,司机回头看,并且咕咕哝哝着什麽,他好像没看见一样。“吃什麽?你随便选个地方。”我怎麽会知道应该选哪一个呢?平时,我是吃方便面和速冻食品的,偶尔,和刘超一起出去吃晚饭,也从来都是一些做家常菜的小饭馆。我不知道那些酒楼里面都有什麽,什麽是我可以吃得起的。“你一定要吃这样的酒楼吗?”我实在不能再听任后面的车喇叭狂叫,不能再看着一辆又一辆车超过我们之后那些司机怨恨地回头。我觉得是在骂我们。“不一定。你觉得好就行。”他眯着眼睛看我,“你说一个地方,我就跟你去。”“我真不知道。”我低着头,“我其实没吃过什麽好东西,我们常去的地方不适合你。还是你说吧。不过咱们还是快走的好。这样要被人骂死了。”于涛大笑起来:“谁敢骂咱们?”我不说话。有钱有势的人都是这样的吗?是不是于涛也和那些一夜暴富的人一样,习惯性地颐指气使?我忽然有些后悔答应他一起出来。“好吧,咱们走。我带你吃日本饭去,好不好?”他终于把车驶过快车道。“我不懂吃,随你的便吧。”这是一家环境极其幽雅的餐厅,从进门开始就是穿着日本和服的小姐点头鞠躬地把我们引进一间包房。没有椅子,客人必须脱了鞋跪在榻榻米上的桌子旁边。包房的陈设很像从电影上看到的日本家庭。。“好吗?”于涛盘腿坐在靠门的位置,示意我坐在里面。小姐必恭必敬地等在一旁,于涛把菜牌给了我:“想吃什麽就点吧。”我看看那些中文和日文相间的古怪名字,不知如何是好。干涛点了一支烟,看着我。我把菜牌递还给他:“还是你点吧,我一辈子也没来过这麽贵族的地方,我不会点菜。你要什麽我就吃什麽。”于涛把菜牌递给小姐,开口点了龙虾、生鱼以及一些我根本没听说过的菜,还要了青酒。小姐一声接一声地“嗨”。出去的时候,拉上了门。“喜欢这儿吗?”我点点头:“这样的地方,我只在电影里看过。”“你到底是干什麽的?”“不是告诉过你了吗?我写文章,卖钱养活自己,不能算有正式工作。”我喝着味道有些奇怪的茶水,“你的公司是干什麽的?”“做生意。把北京的一些纺织品销售到海外,还有一些别的进出口生意。”“就是干这个发财的?纺织品生意好像不好做呢。”于涛笑得很淡然:“不是一直做这个,之前,我干过好多行当,有些是你不能想像的。”“不会是违法的吧?人家说,早年发财的人没有一个是规矩的商人。”在烟雾缭绕中,对面的人看上去非常沈静,和刚才还在马路上表演傲慢的那个人完全不同。“有一句话怎麽说?原始积累都是血淋淋的……”菜开始陆续上来。很漂亮的菜式,精致到细节。“这菜不是给人吃的,就是让你知道世界上还有这麽讲究的东西。”我由衷地感歎。“这不是最好的。能用钱买到的都不是最好的。吃吧。”于涛率先开始。我看着他,缓慢地拿起筷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类似于酸涩似的感觉。我的生活里没有过这样的场面,他习以爲常的这一切距离我非常遥远。我想,于涛真是一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他不照顾我,径自吃起来,其实是在给我做一个示范,告诉我应该怎样去对付这些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这时候,一进门就被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肆无忌惮地响起来。“对不起。”于涛示意我先吃。“是我。……在吃饭呢。……跟一个朋友。……女朋友,小女孩儿。……写东西的。……今天不过来了。晚上还有别的事儿。……你没吃饭?要不让人给你送?……好吧。你自己在意一点儿。明天上午到公司给你打电话。……好吧。“干涛在挂断的同时把手机关上了。我找不到话说,但是从于涛的脸上,我看到了与那天他送我回家的路上接电话时同样的表情。我断定打电话的是同一个人。一个女人。我说龙虾真好吃,我是一辈子第一次吃生的东西。“你怎麽不问我是谁打电话?”于涛点燃一支烟,看着我吃。“我爲什麽要问?”我被他看得不自在起来。“你们女孩子在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是都要独占对方的时间吗?”“你又不是我的男朋友。”“你有男朋友吗?我是说,那种要越走越深的。”我凝视那伸着长长的触须卧在晶莹的船型容器里的龙虾。有非常微弱的音乐声从不知什麽地方传来,好像是《人鬼情未了》的主题歌。这样的环境和气氛是适合聊天的,可是我们才刚刚认识了一天。然而,不知爲什麽,从我第一次看清楚于涛的长相,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而且,对这个人,我有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可能会一起度过很长时间,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于涛举起青花瓷的小酒盅:“不好意思就别说了。来,喝一杯,庆祝咱们认识。“他一饮而尽。酒还很热。我喝了一小口,有点儿辣,也有点儿甜。穿和服的小姐送来最后一道菜,说了声“请慢用”,门在她身后轻轻地关上。我们没有话题。夏天的酒也凉下来。于涛只是看着我吃,自己很少动筷子。“你爲什麽不吃?”“看你吃东西真香。跟我这麽大的时候一样,一个馒头都能吃得有滋有味。”“这比馒头可好吃多了。你到底多大?”他撚灭了烟蒂,从手包里拿出居民身份证:“看看吧,验明正身,就不用害怕我是坏人了。”我暗暗吃了一惊,他居然已经39岁了,整整比我大出15岁。“我该叫你叔叔了。”“可不是吗?我要是和你爸爸一个单位工作,你就得叫叔叔。”“39岁。那你儿子都应该上初中了吧?”于涛收起身份证,认真地看着我:“我没结婚。”我又吃了一惊。不过马上就和他开起玩笑来:“那你是钻石王老五,追你的人还不得数以万计?!”他仍然认真地看着我:“我没有女朋友。追我的人有,还没有我看上的。要是你,你追我吗?”我娱乐不起来了。筷子在我的手里,放下不是,继续吃也不是。只能一味地在手里把玩着。“我们才刚刚认识……谈不上……”“好了,逗你玩儿呢。吃吧。”于涛把龙虾肉放到我的盘子里,好像安慰我似的,“不过,你是应该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自己,要不,我也会觉得自己是遇到坏人了。”这时音乐已经换成了《加州酒店》,木吉他的声音在这样一个小包房里听起来显得越发空灵。从何说起呢?“我也没有男朋友。上大学的时候,有过一个同学,他对我挺好的。他是外地人,家在一个小县城,父亲是教师,母亲是农民。我们好了一个学期。放寒假的时候,他回家过春节,回来以后就跟我说不行了。他爸不许他找一个父母离婚的女孩子,说这样的女孩子心理不健康……后来我就工作了,然后又辞职,辞职以后跟人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少,一直到现在……”于涛给我的酒盅斟满了酒,对我举了举杯,然后一饮而尽。“你现在是一个人住?”我点点头:“我妈在我上大四的时候结婚了,搬到了我继父家。我爸在跟我妈离婚之后一个月就结婚了。一个人住挺好的,自由自在。”我不知道爲什麽会跟这个人说这些。而且,我惊异地发现,在我的所谓初恋结束之后,还是第一次把我们分手的真正原因告诉给一个不相干的人。也是第一次回过头来看那个一直对我非常好、突然就告诉我“咱们分开吧”的男生。他是长子也是独子,他的后代是他们家的香烟。我发现原来这麽多年以来我的父母的感情其实一直是我在潜意识里认爲难以啓齿的一个小秘密,就因爲曾经有一个人说过这样的话:“感情的专一与不专一,也是有遗传的。”我拿起了酒盅,我要跟过去告个别。于涛和我碰了碰杯:“爲了过去。”眼睛忽然有些潮湿起来,我立即低下头:“爲了过去。”酒在喉咙里发热,眼泪乘机流了下来。于涛歪着头点烟,好像没有看见我狼狈的样子:“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你很奇特。你不觉得自己是个很冷的人吗?你说你不买玫瑰,因爲一个人的家里,承受不住那麽豔的顔色。你不说话,是个小女孩,一开口,就不一样了……我对你有一种好奇……”好奇。人和人的了解,是不是都从好奇开始的?“你该回家了。”于涛结了帐,900多块钱。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收入。走出餐厅,初夏的夜风吹来,我觉得有些头晕。脚下被麽东西绊了一下,摇晃的一刹那,于涛抓住了我的胳膊。很重也很用力的一抓,我的眼泪无缘无故地再次涌上来。他在瞬间放开我,我别过头去。车上,我不能说话,酒气一阵一阵地往上涌,我怕一开口就会呕吐。想起当年父母在一起的时候,我是那麽爱说话的一个人,我妈总是在说“话过千言,不损自伤”,今晚恐怕就是这样。而我的的确确已经有太久没这样认真地说过话了。我们在我家楼下告别。黑暗中我看着于涛和他手中一明一灭的烟头,竟然有几分不舍。“回家吧,我再给你打电话。”我点头。“找一个时间,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就不会爲自己难过了。”我还是点头。“你想不想写小说?我可以给你一个素材。”他在黑暗之中不爲人知地微笑着,但是我看见了,因爲我们已经距离那麽近。“上楼吧。我看着你开了灯就走。”他拍拍我的肩膀。“再见。”我转身上楼。拿出钥匙开门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林玲!”钥匙串哗地掉在地上。刘超弯下腰帮我拉起来。“你怎麽在这儿?”我吃了一惊,清醒了许多。“我等了你好长时间了。打几次电话你都不在家。不放心,就过来了。你喝酒了?”刘超关切地伸出手来摸我的额头,我一闪身,避开了。“没什麽,一个老朋友,一起吃饭,聊高兴了,喝了一点儿啤酒。”“咱们不是说好了一起吃晚饭吗?是什麽朋友啊?”“说了你也不认识。”楼道里的灯非常昏暗,但我仍然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刘超脸上的失望和伴随而来的狐疑。我懒得解释。我迫切地想回到我的房间,然后把屋子里的灯全部打开,于涛还在楼下等我的信号呢。“你先休息吧。我明天再来看你。”刘超帮我开了门,把钥匙拔下来递给我,之后转身半跑着下楼。我恍恍惚惚地反锁了门,立即把客厅和卧室里的吸顶灯、落地灯和台灯全部逐一打开。然后我站到敞开着的窗户边上,把脸贴在纱窗上看向黑洞洞的楼下。一辆黑乎乎的大吉普车轰然啓动的同时,一个黑色的人影沿着弯路向楼后走去。我站在窗户边上不动,旁边是那束开在简陋的玻璃瓶子中的红玫瑰。感谢大大的分享好帖就要回覆支持就是我的家